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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的爱简笙简瑟瑟天空的爱简笙简瑟瑟

简笙 著

其他类型连载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主角:简笙简瑟瑟   更新:2023-01-29 14: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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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简笙简瑟瑟的其他类型小说《天空的爱简笙简瑟瑟天空的爱简笙简瑟瑟》,由网络作家“简笙”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天空的爱简笙简瑟瑟天空的爱简笙简瑟瑟》精彩片段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来的是简瑟瑟。她一袭大红长裙,浓妆艳抹,像个冶艳的妖精。

一进门,她便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探着身子上前摸我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

我推开她的手,转身走进更衣室。选了件黑色的露背连身短裙,换好后坐到梳妆台前开始化妆。

简瑟瑟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的。

你跟我哥怎么回事?

我今天去公司帮我爸取文件时碰到他了,脸臭得跟吃了屎似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不应该啊,你不是向来拿他的话当圣旨吗!

没啥,就是我不喜欢他了。我打断她,翻出卷发棒递过去,帮我搞个风情万种的大波浪。

之前的几年,我一直按照简笙的喜好装扮。清纯可人的黑长直,仙气飘飘的淑女裙。

简瑟瑟不止一次地取笑我,整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良家少女似的,也不嫌炫酒干架的时候那身行头不方便。

说实话,还真挺不方便的。明明是个混子非逼着自己装淑女。

我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简瑟瑟一激动,手里的卷发棒甩了出去。

卧槽,你咋想开的!我之前都怀疑是不是我哥给你下蛊了!

我没再理会她,继续掰着眼皮画眼线。画到眼尾特意往上挑了个魅惑的弧。

画完后对着镜子调整了几笔,直到满意了才回头笑着回她,舔不动了。

简笙没有对我下蛊,他只会冷暴力我。哦,除了冷暴力,还有 pua。不管我做什么都会得到他的否定,他说我只需要听话就行了。

他用行动告诉我胡式微你得乖,你只有乖了才配得到回应。

曾经我渴望得到他的爱,所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可是现在,老娘不配合了。

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从酒吧出来,也败了玩乐的兴致。

叫了个代驾把我和简瑟瑟分别送了回去。各回各家,她找她妈,我继续睡觉。

别问我为什么不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问就是我没妈。我妈在十年前的雨夜跳楼死了,当着我的面毫不留恋地纵身一跃。

我本来也想随她去的,结果奔到窗前时被老胡拽住了。恰好有个巨大的闪电划破天际,我趴在我妈跳下去的窗口,能清晰地看到地上蜿蜒的血水。

从那之后,我很惧怕雷雨天。

本来以为能一觉睡到自然醒,结果第二天一早就被一遍又一遍的电话铃声给吵醒了。

我摸过扔在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是简笙的助理。

犹豫再三,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毕竟没有必要为了简笙跟所有人都闹得老死不相往来。

简笙的助理姓顾,三十多岁,是个极其干练又守规矩的,就连打个电话也都是公事公办的态度。

胡秘书,你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

一板一眼的说辞。

我这个秘书的职位,是当初缠了简笙好久才得来的。

说是秘书,其实就一花瓶,平时我的工作除了帮简笙泡咖啡就是加班的时候帮他点外卖。

连跟着应酬、递个文件啥的这种跟正规秘书稍微挂点钩的事我都没干过,所以要离职连交接都不需要。

当了简笙两年的秘书,我从没被他承认过。他出席宴会身边的女伴换了又换,那里面唯独没有我。

不好意思顾哥,我客客气气地回他,我跟简总讲过的,我不干了。

话音刚落,电话那端传出啪的一声脆响,是杯子落地碎裂的声音。

我想,应该是之前我从迪士尼带回来,放在简笙办公桌上他却从来没用过的那个情侣杯吧。

摔了就摔了吧,已经无所谓了。



虽是八月盛夏,他身上的湿意还是激的我打了个哆嗦。他应该也察觉到了,抿着唇默默地挪开了一段距离。

身边有个能跟我说话的大活人,倒没刚才那么怕了。

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歪着头问他。

他依旧拘谨,头垂得很低,吐字倒是清楚,当归。

他叫当归,我叫胡式微。

式微式微,胡不归。看,名字都这么有缘。

你的爸爸妈妈也不要你了吗?我继续问道。

他头垂得更低了,声音也带上了几分沙哑。

我不知道,我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可能是气氛渲染,也可能是我太想有个家。鬼使神差的,我对着他说了句,我给你个家吧。

我给你个家,你也给我个家。

我们在天桥底下坐了很久,也聊了很久。

他告诉我他叫薛当归,因为院长是在白雪皑皑的雪地中发现的他,便给他取了个谐音作为了他的姓氏。

他还告诉我,他十八岁生日过完便搬出孤儿院独立生活了,今晚是因为房东突然涨房租,他觉得不合理,跟对方理论,结果被赶了出来。

我问他:你打了那么多份工,不至于出不起那点房租啊?

我收到首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了。他回答我时眼睛亮亮的,盈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我打暑期工就是为了赚学费。

多少钱,我帮你出了。我说道。

我不缺钱,但我缺爱。还……挺缺。我要是不缺爱也不至于舔了简笙那么久。

他摇摇头,说:不用的,学费不贵。我已经攒够了。

他咬了咬下唇,犹豫了几分钟,才问道: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吗?不会抛弃对方的那种家人是吗?

黑眸里满是小心翼翼的期待。

我点头,是。

不会抛弃。

十四岁,常年不归家的老胡养在外面的女人被搬到了台面上。我妈一时想不开,当着我们的面跳了楼。从那之后,我便没了家。

曾经,我以为那个带我走到阳光下的简笙会是我的归属。所以这么多年,我对他百依百顺,唯命是从。哪怕很多人说我死皮赖脸地倒贴我也无所谓。因为,我真的很想有个家。

结果,二十四岁,简笙也扔下了我。万幸,我捡到一个十八岁的孩子。

我终于有家了。



简瑟瑟,我最好的姐妹儿。

简瑟瑟胡乱地擦了擦眼泪,错愕道:你什么时候有弟弟了,我怎么不知道。

这不是那天在酒吧为我们点单那个服务生嘛!

我点头,嗯,以后我们姐俩就相依为命了。

简瑟瑟秀美的五官拧成一团。半晌,她拉了拉我的衣角期期艾艾地问:微微,你真不要我哥了啊?

不是不要,而是要不起了。

上次从酒吧离开之后,我便再没见过简笙。

倒是简瑟瑟主动跟我提起过,说她哥出差去了外地,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回不来。

所以我半夜起床找水喝,路过客厅的落地窗,看到楼下正靠着路灯吸烟的高大身影时,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

或者,也有可能是梦游。

睡醒后,我摸过手机给简瑟瑟发信息,你哥回来了吗?

等了十几分钟,她发了两个语音条过来。

没呢,还在魔都。微微,我昨天都没告诉你我哥有多恶劣!

我那会儿找不到你很着急,就给他打了个电话说了这件事。结果他只回了我一个嗯就把我电话掐了!真是的,什么人啊!

看来昨晚确实是我看错了。

也是,工作狂简笙怎么可能为了我丢下工作赶回来呢。更别说在我家楼下守着了。

我嗤笑一声,为自己做了个异想天开的梦感到羞愧。



当舔狗的那几年,我没少给简笙买衣服。所以选起男装驾轻就熟。

去了几个之前常去的顶奢店,把看上去适合当归的都让人包了起来。

两个多小时后,我刚把大包小包的战利品塞进揽胜后备厢,手机就收到一条转账信息。

简笙往我卡里转了五十万。

我翻出他的号码给他发了一排的问号。

很快便收到了他的回复,司南说在 brioni 看到你给我买衣服了。

可能是购买得太过投入,我竟没注意到谢司南也在。

把钱给他转回去,嗯,买了,但不是买给你的。

简笙没再回我,我也并不在意。想到当归还没手机,又折返去了华为的专卖店给他买了一块最新款的手机。

理发店中午不休息,买给当归的东西直到晚上才有机会给他。

我催着他去换衣服,他又一次红了脸,手绞着上衣下摆,看上去有些局促。

姐姐,你别给我买东西了,我够用的。

我弹了一下他光洁的脑门,笑道:我这叫投资,要还的。你以后可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养我。

他弯了眉眼,褐色的眸子里仿佛有星星在闪烁。

他说:好。

干脆而又坚定。

其实我并没有想让他还,那么说只是想让他收的不要有心理负担。可能太过渴望温暖的人都是这样,别人对他一分好他就想要回报十分。

只是,彼时的我却忘了,在孤儿院长大的当归远比我更渴望温暖,渴望有一个家。

五天后,简笙回来了。

简瑟瑟问我要不要去接机,我想都没想回绝了她。

没空,今天要陪我弟。

当归难得休一次假,我答应他要陪他去游乐园。

我们一起去坐过山车,坐大摆锤。第一次看到他笑得那般开怀,我心情也跟着舒畅。

再懂事再成熟,终究不过也将将成年的孩子。

在摩天轮的最高点,他远跳着远处的山川河脉,道:姐姐,我以后一定会赚很多钱,给你一个人人艳羡的家。

一番话说的,颇有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的气势。

一直玩到夕阳西落,我们一起踏着晚霞回家。



简笙待了很久才离开,从楼上看下去高大的身影萧瑟落寞。

当归站在落地窗前看了很久,精致的眉眼隐在逐渐沉暗的夜色中。

半晌,他才缓缓转头问我:是姐姐的男朋友吗?

我思考了几分钟才明白他说的是谁。

不是。只是我舔了十年的男人罢了。

后面的话我没说出口,舔了十年连个身份都没舔上,说实话,挺丢人的。

当晚,我收到了来自许久不联系的亲爹老胡的问候。

他倒是半点都不啰嗦,上来就问我哪里冒出来的弟弟。当被告知是我捡回来的孤儿后,更是破口大骂。

你他妈自己家里的亲弟弟不认,从外面捡个野种回来?

我咬着后槽牙怼了回去,我妈就生了我一个我哪来的亲弟弟!还有,当归不是野种,他是我的家人!

在老胡的叫骂声中,我挂断了电话。

我妈死后的第二年,小三挺着孕肚风光进门。我嫌看着膈应,索性直接搬了出去。反正老胡名下房子多的是。

就是我妈死得很不值,平白给别人腾了位置,多傻啊。

不用工作在家当个废物的日子过得太无聊,我便央着当归带我上班。

结果被他毫不考虑地拒绝了。

我问他为什么,他俊俏的小脸板着,严肃道:姐姐长得太漂亮了,会被别人惦记的。

这彩虹屁吹的,真是……让我芳心大悦。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谢司南的电话,式微,阿笙喝多了,你能来接他一下吗?

我刚要拒绝,就听他继续说:我们现在在蓝海听风阁。

蓝海正是当归打工的酒吧名字。

右眼皮跳了一下,有种不是很好的预感,简单收拾了一下,我驾车赶了过去。

把钥匙扔给泊车小弟,一进门刚好有个服务生举着托盘经过。

我忙拉住他问道:当归呢?

服务生毕恭毕敬的,好像听风阁的客人点了他。

蓝海顶级 VIP 包厢有四个,分别以风花雪月命名。听风阁就是其中之一。

果然,跟我预料的一样。



待包厢那扇门关上,简笙单手擒着我的下巴,让我跟他对视。

式微,别看别人,我会受不了的。低哑的嗓音带着溢于言表的委屈。

说完,他便将头埋进了我的颈间。呼吸有些重,温热带着湿意,痒痒麻麻的。

我轻轻推他,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家。

推了几下,推不动,反而被他揽进了怀里。

我没醉,他喃喃道,我喜欢你的,式微,我是喜欢你的。

要是换在半个月多前,他没有在那个雨夜删我,我现在定是喜不胜收的。只可惜,时光无法逆转。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迟来的深情比草贱。

我静静地任由他抱着,胸口酸酸胀胀的。与爱情无关,只是委屈,铺天盖地的委屈。

替曾经那个卑微地追逐了他十年却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的自己委屈。也替被那个孤单的抛弃在雷雨夜独自面对恐惧的自己委屈。

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控制不住。没一会便洇透了简笙的衬衣。

感受到胸口的湿意,简笙松开我往后退了一步,双手捧着我的脸,怎么哭了?

我咬着下唇哽咽,简笙,好了的伤疤我都忘不了疼,更何况是还没结痂的。

你说你喜欢我,要是真的喜欢,怎么舍得删我,怎么舍得让我低到尘埃里!整整一夜啊!你应该很清楚我有多害怕的!

简笙低头吻掉我的泪水。在第二个吻要落下时,我用力地推开了他,落荒而逃。

曾经我有多期待他的吻,现在就有多反感。

我从来都不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的,从来不是。

当归果然守在门口,俊脸上毫不掩饰的担忧。

见我哭着出来忙慌乱地帮我擦着眼泪,疾声问我:怎么了,他是不是欺负你了!我去找他!

说完便想往包厢走。

我拉住他,抽噎着摇了摇头,当归,我想回家。

且不说他能不能打得过简笙,单简笙这几年在商场的铁腕狠辣连老胡都得让几分。我又怎能让他为了我去鸡蛋碰石头。

当归垂眸看着我,灯光下的眸子流光溢彩,遮不住那满目的心疼。

他声音嘶哑,好像在那一瞬间长大了很多,好,我们回家。

找领班帮他请了假,碍于我的身份,领班倒也没为难。

回家路上,当归一直侧头看着路边的街景,暖黄色的路灯将他眼尾那抹晕开的红映照的格外清晰。

我拍了拍他垂在身侧紧握的拳头,齉着鼻子哄他,我没事的。

他保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说出来的话带上了哭腔,我以后一定可以保护你的,姐姐你等我!

还真是个孩子啊,丝毫学不会隐藏自己的情绪。

我点头应好,我等你。

眼底刚止住的湿意又开始翻涌。原来,被人在意的感觉是这样的啊。



旅游好啊,旅游就可以不用再吃他做的饭了!

能想象吗,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竟然胖了十几斤!整整十几斤!!那得是多大一坨肉啊!!!

没办法,小崽子做饭真的太好吃了!

春城是座国内知名的旅游城市,每天都会接纳数以万计的游客。简家就是做旅游业发的家,后来拓展到了酒店餐饮、建筑建设等行业。

不过旅游嘛,就是从自己住腻了的城市到别人住腻了的城市。

春城没有海,春城所在的滇省也没有海。当归说,他想去看看真正的碧海蓝天。于是我们把目的地定在了名气不输春城的另一海滨旅游城市——鹿城。

说走就走,当天下午我们开始做攻略收拾行李。

准备定机票时,当归拦住了我,姐姐,我来。

脸红通通的,却异常坚定。

男人的尊严和面子嘛,我懂!

把身份证递给他,看着他坐在一旁操作。小肉脸刻意绷成很严肃的样子,嘴角的笑意却是压都压不住。

哎,幼稚鬼~

为了旅游,我第二天特意起了个大早。换了身波西米亚风的碎花长裙,用同色系发带松松散散地将头发束了起来。

当归也是一身休闲装,倒是和我的穿搭很相配。

我捏住他的小奶膘轻扯,我弟还真帅呢!

他又一次红了脸,低下头微笑着道:姐姐也很漂亮。

鸦羽般的睫毛垂下,盖住了眼里的光。

这动不动就脸红的毛病,撩的我心里痒痒的。哎,这么容易害羞,真的好想欺负他啊。

收拾妥当,拎着行李出门,却在门口遇到了简笙。

他沉着脸,眼下还挂着两个明显的黑眼圈,整个人看上去很是暴躁。

要去哪?他问道。可能是吸烟吸多了,嗓子沙哑的能听到颗粒摩擦。

我皱眉看他,旅游。

简笙直勾勾地看着我,忽然勾唇笑了,只是那笑意并未达眼底,式微,我警告过你的。

听话点不好吗?

听话?我倒是也听话过十年,又换回来了什么呢??被无数人在背后戳着脊梁骨说倒贴,在最怕的雷雨夜被扔下。

当归插进我和简笙中间,抬臂揽住我的肩膀带我离开。

走出一段距离之后,我回首看去。简笙仍站在原地,看向当归的双眸满是狠绝。

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

姐姐,你冷吗当归低下头,柔声问我。

我摇头。不是冷,而是怕。



走走停停,一个星期就能走完的大环线我们生生走了十多天。

回到春城,已是八月底。

我联系了简瑟瑟,让她帮我约了简笙。

简笙这次没有卡着点出现,我到咖啡厅时他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

他一身手工定制的银灰色西装,矜贵清冷。

可能是看当归看得久了,现在再面对这张曾经让我痴迷的脸,竟觉得挺一般。

喝点什么?他问。

不用了,我不欲与他过多寒暄,我就是想告诉你,我弟马上开学了。过两天他会离开春城去京都。以后……我不会再和他联系了。

简笙嘬了一口咖啡,神色莫名。

他又问:然后呢?

我攥紧了膝盖处裙子的布料,低垂着头不让他看到我已经红了的眼眶,别动他,他还只是个孩子。

式微,他唤我名字,带着几分缱绻,我以为你知道,我不喜欢你身边出现任何除了我以外的异性。

上次删你,我以为你会长记性。

我猛地抬头,咬着牙怒视着他,我没想到,他竟然会主动提删我的事。

简笙,你怎么有脸提!

简笙眸子闪了闪,要不是你……

他应该是想指责我来着,话说到一半看到我眼里夹着的泪花后偃旗息鼓,生生地变了语气,对不起。

对不起有用吗!我捅了你一刀再跟你道歉你就不疼了吗?!

我站起身,片刻都不想跟他继续独处下去。临走前,还是不放心,又警告了他一遍,别动我弟,等他去了京都我会和他断干净的。

和当归相识不过月余,我没想过我竟然会这般依赖他。

这一个多月,他每天都会在桌上的花瓶里插上一束带着露珠的花束,会做好饭放在锅里给我温着再出门去打工,会在打雷的雨夜靠在我的门板上一遍又一遍地跟我说着他在。

把车开到人烟稀少的路上,我坐在车里嚎啕大哭。

我以为,我以为我能有个家。可是,为什么就是不行呢!我不想放弃当归,可我又该拿什么去和简笙对抗!

简笙前几年就已经接管了简氏,而当归是个孤儿,无权无势的。作为简氏当家人的简笙只要花点钱就能悄无声息地弄死他。我也不过是个米虫,我很清楚老胡不可能为了我和简笙硬碰硬。

我不敢,真的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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