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试读
趁还记得,写下明天要干什么。
我熟练地翻开本子,看看自己昨天记了什么。
失忆的第七天,我好像忘记的东西越来越多了。
1、我再也不要喜欢林知云了。
2、爸妈不供我,记得十点去奶茶店打暑假工挣大学学费。地址:xxxx
下面隐约还记着几条,但字迹被水晕开,已经看不清了。
可能是我的眼泪。
但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昨天为什么哭了。
我也没纠结。
毕竟除了我自己,没人会在乎。
更不敢告诉别人我得病了。
即使我是真少爷,但我在这个家格外不讨喜,说出来也只会被爸妈骂“认回来个傻子”。
干脆收好日记本,准备去打工挣钱。
刚下楼,我就听到客厅那边传来的欢声笑语。
爸妈、假少爷江启,还有……
我愣了几秒钟,才想想起来那个神情冷漠的女人是我的未婚妻,林知云。
她对我的脸色并不好,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嫌弃。
“还不赶紧滚过来跟小启道歉。”
“叔叔阿姨昨天刚把股份转给小启,你就往他胳膊上泼热水。江望知,你的心肠怎么这么歹毒呢?”
我看向江启白净的胳膊,完全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烫过他。
反倒是我今早醒来时,小腿内侧有一处狰狞的烫伤,疼得钻心。
见我发呆。
我妈不耐烦地伸手推搡了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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