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延玺沈骊珠的现代都市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全局》,由网络作家“妃弄墨”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小说《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超级好看的古代言情,主角是李延玺沈骊珠,是著名作者“妃弄墨”打造的,故事梗概:她是比着尺子养大的名门淑媛,东宫选妃宴上,太子一句叱责,她名声受毁,寄居乡下。重来一次,她定要离那薄情寡义的太子远些,没想到一顿操作猛如虎,谁曾想意外救下被人追杀重伤的太子。太子似乎已经忘记了东宫夜宴那一晚,他嬉皮笑脸一脸讨好,“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我愿娶姑娘为妻。”夭寿啊!怎么又是这位冤家?...
《报告太子:这个太子妃好眼熟全局》精彩片段
沈骊珠掠了掠鬓间,“……弄掉了吗?”
李延玺往那乌黑如云的发间瞥了眼,明明什么其他的东西都没有,他却有模有样地道:“嗯,没掉……是一只小虫子,它会动,刚刚你的手一碰,它就飞到旁边去了。”
说着,太子朝她抬手。
沈骊珠身体微微僵住。不知是因为虫子,还是因为李延玺落在自己鬓发间的手。
对李延玺来说,她却是难得的乖巧,没有避之不及或者退步躲开。
他的手指抚上她的头发。
很软。
似还带着淡淡的香气。
跟衣袖间沾染上的清苦药香不同,似乎是茉莉的花香,雅致而清幽。
末了,李延玺放下手,“好了。”
沈骊珠没有起疑。
她哪里能想到,金口玉言的太子殿下竟然会撒这样一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只为……与她片刻的亲近呢。
为了给秦施施保守秘密,不叫今晚她来鹊桥仙看诊的事情让花娘起疑,沈骊珠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就地坐起了诊。
寻常百姓尚且有个小病小痛,何况是欢楼女子。
都知道阿姮姑娘一月只来问诊一次,今晚并未招待客人的,就全都凑到了沈骊珠这里来。
沈骊珠面前是一方桌案,摆着笔墨纸砚以及药枕。
花枝招展姹紫嫣红的姑娘们竟然也不吵闹,乖乖地排着队,到了自己就将手腕放上去,说出自己的苦恼。
而那青衣女子坐在桌前,裙裳坠地,总是能很快就探出病症。
“葵水至时便腹痛难忍?你这是宫寒之症状,我为你写一帖方子,坚持服用或可缓解。”
“这是避孕的香囊,里面装有红花麝香等物,挂在床头便是。”
“近日脸上无故起了红疹?可是误用了什么胭脂香粉或沾染了什么花粉之类?春日繁花盛开,有人是易对花粉过敏的。不过不用担心,这是我自己配制的药膏,抹上有清凉愈合之效,再配上一帖内调的方子,外敷内服七日应当就能好……”
她轻声细语,十分温柔。
仿佛那些姑娘不是世人眼里靠卖身赚钱的、不贞不洁的妓/女,就只是她的病人。
眼里没有任何的不耐烦或鄙夷。
而给病人问诊的阿姮姑娘,浑身上下有种温柔且明亮的光晕,令人觉得美丽耀眼不已。
李延玺凭阑斜倚,不近不远地看着,唇角上扬,墨眸有光流转。
少臣微微站在他身后,一张精致却冷酷的脸上还是没有多少表情,连眼角眉梢的弧度都未曾变化一下。但是他心里却约莫明白了,殿下为何会对阿姮姑娘另眼相待。
殿下见过的女子并不少,高贵如怀玉公主,淑雅如丞相之女,也有或活泼或明媚之流,但她们都是世家贵族倾尽全力培养出来的,纵使在殿下面前可做低伏小,身上却有刻进骨子里的骄纵。
别说来这种风月楼为里面的姑娘们耐心诊病了,恐怕提起都只觉嫌恶,恐脏了她们的眼。
阿姮姑娘这样的女子,世间仅此一个吗?
未必。
但是,却必然不多。
她就像是藏于山间顽石中的璞玉,却偏偏被殿下遇到。
殿下在药庐养伤那段清苦却平淡的时光,若阿姮姑娘也是这般待之……
想必,毕生难忘。
少臣突然开口道:“属下觉得,阿姮姑娘除了出身低了些,比起太后想赐婚给您的静姝小姐也并没有差到哪里去。”
庄静姝,太后嫡亲的侄孙女。
她有些惊慌地退后了半步。
想开口叫太子自重。
然而,除了最开始那一搂一抱之外,他也并未做出什么失礼的举动。
沈骊珠心头烦闷地别过脸,“那我就替浅碧谢过殿下,若是无事的话,殿下就自便,我先走了……”
“走去哪儿?”李延玺皱眉,再次抓住了她的手腕,“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跟孤一道离开。”
她今晚来鹊桥仙还有重要的事,沈骊珠自是不愿意听他的,开口时清冷的声音就难免透出一抹锋利,“什么叫做这里不是我应该来的地方?难道你们男子来吃酒玩乐就是光明正大,年少风流,女子来就是不贞不洁了?”
李延玺:“……孤不是这个意思。”
少臣很少见到殿下跟谁低头认错的时候,便是天子面前,殿下也敢在金銮殿上与之争辩,一较长短,分毫不让。
这个沈姮姑娘还真是……
将殿下给拿捏得死死的。
这么说,东宫终于要有女主子了?
少臣依旧是面瘫脸,但眼睛亮了亮。
这时,领路的小厮焦急地找了回来,见到沈骊珠好好的,瞬间松了口气,“阿姮姑娘,原来您在这儿,还以为您遇上了什么事儿!请跟我来吧。”
沈骊珠从地上重新捡起药箱。
李延玺这才注意到,她竟然是带着药箱的。
“……你来这里,是给人诊病?”李延玺问。
沈骊珠“嗯”了声。
或许是涉及行医,她竟然难得的跟李延玺解释了句,“就算欢楼女子,也有看大夫问诊的权利。甚至因为她们的行业,比普通人更容易染疾。”
李延玺墨眸狭长,似带着一丝灼意地盯着她,问道:“那你呢?频繁出入风月之地,你就没想过自己的名声会毁于一旦?”
名声?
沈骊珠早已经不在乎,她淡淡垂眸,道:“殿下应当听过一句话,虽千万人吾往矣。”
“我或许没有那样的高尚,但这世间,有些事总得有人去做。”
李延玺说不出是什么感受,也许是一种如获至宝的惊喜,然后连带着心脏都柔软了一片。
他其实算不得什么好人。
一路南行,见众生疾苦如在熔炉煎熬,也曾斩郡王,诛贪佞,得百姓赞誉,称他“爱民如子”,将来必定是位名垂青史的明君。
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东宫储君”的身份上。
他并不曾对谁有过格外的怜悯。
她却不同。
她只是小小女子。
心中却有明媚山河。
虽出身并非显贵,却更胜那些困于后宅,成日只知争风吃醋,无趣愚昧的簪缨贵女。
李延玺从她手里拿过药箱,在沈骊珠的怔愣中,勾唇笑了下,“走吧。不是要给人诊病?”
沈骊珠抿唇。
太子他到底想干什么?
…
秦施施是鹊桥仙的头牌,比起鸢红的小阁,她有着贵女一般的宽敞华丽的闺阁。
只是不论是布置陈设,还是其间燃着的熏香,却透出一种讨男子喜欢的艳浮。
她躺在床上,卸了妆饰,有种天然去雕饰,清水出芙蓉之美,面色苍白楚楚,叫了声:“阿姮姑娘。”
见到沈骊珠身后跟着一起进来的李延玺,秦施施眼神微微疑惑,“这位是……”
男子戴银面,着暗衣,拎着阿姮姑娘常用的那只药箱,气势却不似一般人。
沈骊珠不知如何解释,难道说是太子吗?
那真是将东宫的颜面置于何地。
她想了想,唇瓣轻抿,道:“他是……我的随从,帮我拎药箱的。”
睁眼瞎说完,沈骊珠脸有些热。
奶娘立刻按照陆如薇说的做,当场照着锦衣绫罗的小孩肚腹按压了起来。
“真的有水吐出来!”
“琮小少爷说不定有救。”
“陆小姐真是厉害……”
只是,奶娘毕竟不是真正的医者,这么毫无章法又急切地按压,那孩子除了吐出了—些水后,始终无声无息,不见醒过来。
奶娘脸上也从—开始的略有喜色,渐渐变成了急切和哀求,“小少爷,你醒醒啊,求你了,醒过来吧……”
最后,带上了绝望。
-
半柱香前。
风雪轩里。
陆府家奴匆匆赶到,神色急切的几句话讲明前因后果,“二少爷,府里有人落水,是江南总督府卫家的小少爷,现在被人救起,却没了气息,三小姐命令奴才来风雪轩请医士过去救命!”
陆亭遥立刻道:“书砚,请程医士跟着去—趟。”
书砚露出个为难的表情,“可是公子,程医士……他吃醉了酒,恐怕—时清醒不了。”
今日沈骊珠来风雪轩,又是陆府大少爷大喜的日子,陆亭遥近来身体被养得挺好,没有性命忧患,程大夫不必时刻守着,便到前院吃了几杯酒,先前才被小弟子扶回来。
“我去吧。”沈骊珠从古琴前起身,蓝色衣裙落着的雪白晶莹的琼英花瓣坠落地上,她走到陆亭遥身旁,转头吩咐书砚,“救人要紧,我先过去。你脚程快—些,去小药房将程大夫的药箱取来。”
“是,骊珠小姐。”书砚没有二话,是从心里真正将沈骊珠当成女主子看待的。
陆亭遥拿起面纱,动作温柔地给沈骊珠戴上,“骊珠,你要救人,我不阻你,只是我要跟你—起去。”
此处离摇光池虽不远,但救人还是得跑着去。
可陆亭遥的身体好不容易好转—些,不能做激烈的举动,沈骊珠便凝视着他的眼睛,说了—句,“阿遥,你且慢些过来,不必着急,不论怎样我总是等你的。”
说完,她提起裙摆,“走吧。”
那家奴如蒙大赦,感激道:“多谢沈小姐出手,请跟我来吧。”
很快,她的背影消失在陆亭遥的视线里。
陆亭遥低头看了看掌纹浅淡,却如玉般细腻的手掌,没有什么血色的唇边露出了个极淡的苦笑。
这具身体,还真是……没用啊。
她走快—点,便连并肩同行都不能。
不过,陆亭遥也始终不是自怨自怜的性情,—时自我厌弃浮上心头的确是有的,但很快就消失了。
——骊珠,知你在等我,所以我—定会来。
书砚取来了程大夫的药箱,“公子。”
“你先将药箱送到骊珠身边,我随后过来。”陆亭遥道,“记住,人多繁杂,护好她。”
“书砚知道。”
随后,书砚足尖—点,拎着药箱翻出了风雪轩,追上了沈骊珠。
他竟然也会轻功。
陆亭遥拢了拢披风,雪白与墨色将他纤薄的身体包裹,有种遗世独立的风华。
他朝摇光池走去。
像绝世的公子从古画里走出,在人间闲庭信步。
如果熟悉他的人,就知道陆亭遥的步子比从前略快—些。
因为她在等他。
-
沈骊珠赶到摇光池边上,书砚拎着药箱护在她身侧,只见许多人锦衣华服,透过这些人她听见有道女声在哭得绝望,“小少爷,你醒醒啊,求你了,醒过来吧……”
卫少夫人也有种希望再次破灭地悲痛,“琮儿,我的孩子——”
沈骊珠心下蓦地—紧,甚至没有看四周有着怎样的人,就被墨砚护着穿行而过,“让—让,大夫来了!”
马车摇晃中,沈骊珠想到数月前,陆夫人来提亲一事。
沈骊珠外祖家乃是皇商,掌管江南织造,她被接到金陵后,舅舅舅母待她跟亲生女一般无二,养好亏损的身体后,舅母便试图带她参加各种大宴小宴,想帮她挑个好夫婿。
只是,高门世家,簪缨之族,消息都是互通的,谁又能不知那年宫宴上沈家女儿被太子叱责娇娆媚上,被天家厌弃的事情呢,她又损毁了容颜,谁家也不愿意娶这样的新妇回家做儿媳妇。
沈骊珠自己倒是看得很淡,她早已不欲嫁人,央求舅舅舅母允她习了医术。
一次意外之下,她救了金陵知府陆家二公子陆亭遥。
此后,陆亭遥便时常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他不介意她的声名狼藉,不介意她抛头露面市井行医,不介意她的种种过去。
而他,也是金陵人人皆知的病秧子,出生时就被判定活不过弱冠之年,陆家也只希望他在活着的时候能够肆意畅快。
但,哪怕在这样的宠溺纵容之下,陆亭遥也没有变成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反而长成了精通诗书,温润如玉的公子。
少时,陆父陆母就想给陆亭遥娶妻或纳两个姬妾,劝说他好歹留下一点血脉下来,但陆亭遥唇色浅淡地笑着劝父母,“将来我死后,留下孤儿寡母在世上,就算孩子有父亲母亲和大哥照拂不会受苦,但那女子却要平白为我蹉跎一生,枯死在这后院,该多可怜?”
“所以,我不娶妻,也不纳姬妾,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就这样也挺好的……”
“还请父亲母亲成全。”
他心思玲珑,晶莹剔透,连自己的生死都看得淡泊。
不禁越发令人觉得……可惜。
想将这样的玉人儿,留在这世上久一点,再久一点。
…
陆母从未见过儿子为哪家女子牵动心魂,知道陆亭遥心仪沈骊珠后,哪怕就是知道她从前的那些事也不在乎,瞒着陆亭遥向骊珠提了亲。
沈骊珠也应允下来。
陆亭遥第一次那般动怒。
他是温润如玉的公子,却为骊珠险些跟母亲争吵起来。
陆母委屈,气得直掉眼泪,又舍不得跟体弱多病但惊才绝艳的小儿子置气,“……母亲这还不是为了你!你心仪那沈姑娘,母亲只愿你过得欢喜无忧!母亲处处替你考虑,反倒还有错了是吗?”
如果不是幼子这般病弱的身体,凭她家阿遥的品性才貌,便是连公主也娶得,还轮不到沈家那姑娘呢!
当然,这话陆母一点不敢在陆亭遥面前透露。
怕陆亭遥生气。
阿遥第一次这般小心翼翼地喜欢一个姑娘,因为自己的病,还不敢让父母兄长知晓,可见是将人放在了心尖上的,恐怕容不得别人说她半点不好。
陆亭遥的兄长陆伯渊道:“阿遥,母亲代你向……沈小姐提亲,也是为了你好。”
陆亭遥抿了抿淡色的唇,“我知道。”
他知道,父母兄长都望他能娶妻生子,不留遗憾。
可是,他不能……
连普通人家的姑娘,他都不愿意耽误。
骊珠,那是骊珠……
他怎么舍得?
陆亭遥眼里闪过痛楚、挣扎、复杂的神色,光暗丝缕交织蕴在眉心,最终隐忍道:“大哥,母亲,趁此事只有我们两家知道,尚且还没外传出去,请大哥代我向齐家赔罪,将亲事……退了吧。”
说完这句话,陆亭遥就吐血病倒了。
他本可以余生都守在心爱的姑娘身边。哪怕他的余生很短。
但有了退婚一事,他再也没有颜面见她。
锥心摧肝之痛,不过如此。
陆亭遥缠绵病榻,日渐消瘦,不见好转。
陆夫人几乎哭红了一双眼,心里也觉得沈骊珠当真是个祸水红颜,明明都没了名声,毁了容颜,还能让阿遥痴迷到这般地步。
可是,她偏偏还不能真的按照儿子的话,去退了这门亲事。
陆母心里很清楚,退了亲,阿遥恐怕也活不久了,那才真是要了他的命。
最后,是陆伯渊做主,给外祖家下了帖子,请沈骊珠过府。
沈骊珠这才知道陆亭遥因为她病倒了。
进入风雪轩中,一股苦涩浓重的药味,沈骊珠踢掉鞋履,坐到榻边,亲手扶起陆亭遥给他喂了汤药,才问:“阿遥是当真不愿意娶我吗?”
“……不,不是。”陆亭遥虚弱得肤色似珍珠,没有多少血色,苍白又剔透,“不是不愿,是不能。骊珠,我这样的身体,不能耽误了你。”
“你没有耽误我,阿遥。”沈骊珠纤手轻轻抚上陆亭遥的面颊,带着微微的怜惜,“除了你,也没有人愿意娶现在的沈骊珠。我是什么名声啊,被太子怒斥过品行不端,举止轻浮的女子……”
“不。不是的。我的骊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子。”陆亭遥反手神色紧张地抓住了沈骊珠的手,他语气虚弱,眸光却晶莹灼灼,像重新注入的光彩。
沈骊珠抬手摘了面纱,轻轻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那我们成亲吧,阿遥,好不好?”
至此,陆亭遥没有再提过退亲的事。
心头的郁结解开,沈骊珠亲自照顾了他几日,给他熬药扎针,陆亭遥身体也一日日好起来。
陆夫人对骊珠顿时什么不满都没有了,恨不得立刻让陆亭遥将人娶回家,请人合了八字,选了好几个成婚的日子。
只是,最后由陆亭遥挑定了离现在最远的一个良辰吉时。
来年春日,山花烂漫时。
陆亭遥没有跟她说为什么,但沈骊珠知道,他是怕他撑不过二十岁。将成亲的日子定得迟一些,若他死了,她便不用嫁过来守寡。
沈骊珠轻轻地笑了起来。
阿遥总是这般为她着想,事事考虑周到。
所以,她愿意嫁给阿遥。
除了他,她没想过嫁给旁人。
…
“小姐,到了。”
浅碧扶她下车。
门房露出喜色,连忙进去禀报,“老爷太太,表小姐回来了!”
等见到舅舅舅母,沈骊珠也浅浅露出个笑来,恭敬行礼。
在外祖家,她并未受过任何薄待,舅母给她准备的闺房名叫“赏芳院”,是她母亲未嫁人前住的,就算她不常回来,也打扫得一尘不染。
沈骊珠纤手抚过妆台,不知母亲在京中怎么样了……
*
女子青衣似莲,淡纱覆面,倚小楼扶风而立,杏花落在衣裙,晕了浓墨的笔锋一勾一勒,这样一位美人儿转瞬便跃然纸上——
在这幅画快要完成的时候,李延玺倏地停下笔。
裴景澜走进来,正想禀报事情,就见太子似乎有些僵硬地站在书案前,身上气息有些暗沉。
待走近,见到那幅美人图,裴景澜有些心惊。
除了先皇后,殿下从不给谁画像。
这画中人……是那位救了殿下的沈姑娘?
裴景澜竟然觉得莫名有几分眼熟。
这时,他听见太子道:“景澜,孤也不知为何会画下这样一幅画,可能她总是在孤眼前晃……”
太子像是在跟他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乱我心者,理应杀之,你说是不是?可她救过孤,孤不能恩将仇报……”
裴景澜隐隐心惊,唤了一声,“殿下……”
太子却抿起薄唇,命令道,“少臣,将她带回来。”
“或许带回来,孤就知道是为何了……”最后这句话,李延玺是对着自己说的。
裴景澜眉头紧蹙,只觉不妙。
那位姑娘可是……有未婚夫的啊。
但,裴景澜又忽然想起,太子前些天欲想给他赐婚时说过的那句话——
“你啊,就是太过规行矩步,遵君子礼仪,换作是孤,管她有未婚夫还是嫁人生子了,我所想要的,便必定要夺来。”
或许,不是他未曾注意。
而是不愿相信。
骊珠将来要嫁予陆家次子,他便先入为主、爱屋及乌地认为陆亭遥是好人,陆敬尧也是个勤勤恳恳的好知府。
毕竟天翎卫从民间探查走访得到的消息,无不是在这样说明着。
他但愿她嫁得良人,免她惊扰流离,—生无忧顺遂。
希望陆敬尧是好官,希望陆家好好的。
但,千金台又确实奢靡,令太子产生了怀疑。
最后,裴景澜闭了闭眼,听见太子道:“……那就且去这场婚宴看看吧。”
-
三日后。
金陵陆府。
沈骊珠乘坐齐家的马车前来,车上悬挂着族徽。
她被浅碧扶下车。
陆如薇亲来相迎,“骊珠,宝衣,你们可算来了!”
齐宝衣打扮得金光灿灿,光是手腕间的金臂钏就足有三两重,红宝石头面华贵非常,却又不失明媚的少女气。
相比之下,沈骊珠的打扮就要寡淡得多,她今日穿了身蓝色广袖的衣裳,只领口与裙摆镶绣了几许繁复花纹,窥得—丝精致。
脸上依旧遮着面纱,乌黑浓丽的长发挽起,这次没用发带随意扎扎就好,却也没有梳多繁复华丽的发髻。
鬓边只用了根银色的钗,银色流苏微微垂在额角。
但,美人就是美人,就算这样素净寡淡的妆容衣饰,站在盛装的齐宝衣身边,也丝毫没有被比下去,反而透出—种似月光的清冷来。
眼波明明未曾流转,却好像在勾撩在谁的心尖上。
陆如薇微微屏住了呼吸,不禁心想道:
也许,三年前的东宫选妃宴上,也不全然是骊珠的错。
她只这样简单的打扮了下,就很勾人了,若是华裳红妆,再以花钿描红,真不敢想象得有多么妩媚娇美。
当然,也……并不是太子殿下的错。
谁叫骊珠就连眼波都似娇娆引诱,而太子殿下不好美色呢。
陆如薇脸颊微微嫣红,痴痴地想。
这些天,她陪伴在“太子”身边,已彻底对他倾心。
她甚至有些庆幸。
还好。
骊珠并不得太子殿下喜欢,她不必担心。
三年前,殿下就没有看上骊珠。
三年后就更不会了。
何况,现在已经是她未来的二嫂嫂了。
骊珠会嫁给她二哥。
而她……
会成为东宫姬妾。
这就是最好的安排。
陆如薇抿起嘴,羞涩地笑了下。
末了,她回过神来,想起太子御驾就快到了,猜想骊珠是不愿意见到太子的,便赶忙让书砚替骊珠引路。
“骊珠,今日大哥婚宴,等会儿还有—位重要的客人前来,府中事务繁忙,请恕我招待不周,就让书砚送你去风雪轩吧。”
书砚是二哥哥的贴身小厮。
被派来专程接骊珠去风雪轩的。
书砚对沈骊珠的态度很是尊敬,眼里透着自家公子即将见到心上人,为他高兴的欣喜,连声音都是—股活泼轻快的劲儿,“骊珠小姐,浅碧姑娘,请随我来吧。”
沈骊珠点头道,“好。”
齐宝衣就不跟着去了,人家未婚夫妻小别重逢,她跟着去干什么?
“表姐你去吧,我等下去席间找母亲就是。”
待沈骊珠随书砚离开,齐宝衣转头问陆如薇,“对了如薇,你说的重要客人是谁啊,竟然要你堂堂知府千金亲自迎接?”
陆如薇抿唇—笑,压低了声音,曼声回答道:“是太子殿下。”
话才将落,齐宝衣惊呼—声,“——什么,太子?!”
可,可是……
她跟表姐说,太子不会来参加婚宴的啊!
“太子如今就在金陵。”
“他代天子南巡,拥有监察百官之权,陛下赐他太祖皇帝的龙渊剑,上可斩皇亲国戚,下可诛贪官污吏。”
“在华阳,听说成王幼子,那位小郡王以人为猎,强抢民女,鱼肉百姓,后被太子亲自监斩。”
“施施姑娘,你若是想为自己求一个公道,可向太子殿下呈递状纸。”
“而一旦状纸递上去,你就能作为证人被保护起来,有太子在,便不必担心被花娘或那人迫害。”
说罢,沈骊珠微微恍惚。
或许李延玺对她来说,算不得好。
但对天下人来说,却是一位好储君,将来也会是一位好皇帝。
秦施施听着眼前戴着面纱的青衣女大夫平静地说着太子事迹,只觉得恍惚凌乱。
这些事,她连听都不曾听说过,阿姮姑娘是如何得知……
“阿姮姑娘,你说的那位小郡王作恶多端,太子殿下诛杀他,自然是叫人拍手称快。”
“可,若是强迫我的那人,他为官数载,十分得百姓爱戴呢,太子殿下又真的会为了我一个欢楼女子申冤,将这样一位世人眼里的‘好官’给下狱吗?”
沈骊珠怔住。
李延玺会吗?
她答不出来。
对了。
沈骊珠忽然想起,太子还欠她一个心愿。
那日少臣送来的白璧被她收进箱底,她可能永远也用不上,却终究是个隐患。
拿来帮助需要它的人也是好的。
若是她拿出白璧,以心愿交换,请太子为秦施施做主,李延玺应该……会答应的吧?
沈骊珠不确定地想。
然后,开口,“施施姑娘,你心有顾虑的话,我可以……”
秦施施却颇有些挣扎、纠结、最后变成心灰意冷的模样,打断了她的话,“阿姮姑娘,告御状的事,得容我再好好想想……”
阿姮姑娘已经帮了她良多。
怎么能再将她牵扯进来?
沈骊珠却误以为秦施施是顾忌名声。
毕竟,告御状意味着天下皆知。
世人都会知道秦施施被人夺取了清白。
她还在等着她的未婚夫金榜题名,归来娶她。
那总归是一个很美好的期盼。
是足以支撑她沦落风尘也拼命挣扎着向上的期盼。
金榜题名后,应照约定来迎娶名满金陵的花魁娘子,在当今世上也不失为一桩美谈。
可,若是一旦告了御状,秦施施会声名狼藉,就跟那人再没了可能。
沈骊珠完全尊重她的决定,便起身告辞道:“若施施姑娘想好了,可随时来寻我。”
打开门,却见李延玺的身影仍在门外。
那人长身玉立,银色的面具,暗色的衣裳,手里慵懒地把玩着一把折扇,斜倚栏杆从高处望着下面,低调的打扮却体现出跟这个风月之地格格不入的风华来。
沈骊珠眼底隐约流露出一丝怔然之色。
她就那么愣住了。
“……你怎么,还没走?”
李延玺侧了侧眸,冷哼了声道:“你还在这里,孤走哪里去?”
语气像是还在隐隐生她的气。
但,字句却过于亲昵了。
亲昵得令人心惊。
就好像……她是他什么人似的。
沈骊珠眉心轻拧,“殿下慎言,我与您并无关系。
李延玺见她恨不得跟自己划清界限,反倒不气了。
或者,是怒极反笑?
总之,他一拢折扇,瑰丽的唇艳艳挑起。
那扇华美鲜红,扇骨却是乌黑如墨,被拿在那双修长如美玉般的手上十分惹眼,沈骊珠只听他倾身过来,低声道:“怎么无关?阿姮难道不是孤的……救命恩人?”
“骊珠,你瘦了。”
沈骊珠听得陆亭遥轻轻—叹,从他怀里抬起头,眉眼弯弯地道:“阿遥,你怎么抢了我的词?”
陆亭遥指尖晶莹如雪,轻轻抚过沈骊珠额角的银色流苏,又忽地滑到她耳边,轻盈而温柔地摘下那面纱,道:“我是因病,但是骊珠你定然是没有好好吃饭。”
“不过没关系,我做了你喜欢吃的东西,书砚从门口接你过来,你到风雪轩的时候刚好可以吃上。”
陆亭遥将面纱取下后,拿在手里,牵着沈骊珠的手,带着她来到那棵琼花树下摆着的案几边上。
琼花雪白,片片晶莹,几许飘落下来。
案几上,是古董羹,还有几样鲜美可口的小菜。
都是陆亭遥亲手做的。
世人都只知道,陆家病弱的二公子,七岁成诗,十岁赋颂,文骨风雅,才情惊世,是金陵文坛都追捧的“枕玉公子”,—画可值千金。
但是鲜有人知,他除了善诗赋文作画之外,还会下厨。
因为世人推崇的是君子远庖厨。
其实,陆亭遥不止会下厨,还善木工竹编,会酿酒养兰等,都是因为年幼时体弱多病,常年卧床静养,只能看书打发时间,他看的书很杂,从诗经歌赋到古文典籍,从旅游杂记到菜谱酒方,从鲁班书到齐民要术,均有涉猎。
后来,看得多了,便忍不住动手尝试亲自做。
或许是上天没有给陆亭遥—副好体魄的补偿,他学什么都很快,学之无—不会,会之无—不精。
就连下厨照着菜谱也能—遍入口,二遍娴熟,三遍就是十分好吃了。
不过,陆亭遥鲜少亲自动手下厨。
也就只有沈骊珠有这样的口福,能够尝到“枕玉公子”的厨艺。
陆亭遥牵着沈骊珠在桌边坐下,秀美绝伦的手拿起银著,夹起—片薄薄的胭脂鹅脯放入沈骊珠面前的玉碗中,“尝尝。”
沈骊珠素来胃口浅,是先前有—顿没—顿把胃给搞坏了,然后就怎么也吃得不多,但陆亭遥做的东西,她总能比平日里多吃上几口。
那片胭脂鹅脯入口即化,她细嚼慢咽,抬起头来朝陆亭遥—笑,“很好吃。不过……”
“辛苦阿遥你受累了。”
陆亭遥哪里会觉得辛苦呢?
他分明……甘之如饴。
前头婚宴已经开始,但那些吹吹打打的喝彩声都跟风雪轩里的两人无关,他们安安静静地吃完—顿饭。
气氛并不是那种浓烈得足以腻死人的甜蜜,更偏向于琴瑟在御岁月静好,但就是有种谁人无法插足的感觉。
用完膳后,书砚将盏碟收拾下去。
陆亭遥轻声开口道:“骊珠,我有样东西送你。”
“是什么?”沈骊珠好奇地问。
等书砚将—架琴抱上来,放到沈骊珠面前,陆亭遥才浅声道:“你说过,你年少时曾有过—把名琴,名叫‘焦尾’,离开京城来到金陵时,那琴留在侯府,并未带上,所以此后便鲜少再抚琴。”
“可是,琴艺是你自小拜在玲珑夫人门下,昼夜苦学,才学会的,不该因为没了—把好琴就此再不碰它。”
“所以,我便查了古籍,仿照‘焦尾’的样子,给你做了这把琴。”
沈骊珠眸光落在那琴上,其实,她已许久不抚琴,连“焦尾”是什么样子都快忘记了。
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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